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;食品销售;酒类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店铺名称
紫云县翠姐烧烤店(个体工商户)
联系人
覃小翠
联系电话
18224737950
店铺地址
贵州省安顺市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五峰街道麒龙城市广场C区C2栋2层46号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